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17-028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12月27日。
2、授予价格:每股11.74元。
3、股票来源:公司根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4、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胡钰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5 4.381% 0.063%
2 吴秋农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 4.381% 0.063%
3 石朝珠 董事 9 2.629% 0.038%
4 张哲之 副总经理 9 2.629% 0.038%
5 贺拥军 副总经理 8.5 2.483% 0.036%
中层管理人员(21人) 126.86 37.055% 0.530%
核心骨干(49人) 159 46.442% 0.664%
合计(75人) 342.36 100% 1.430%
5、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6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
64 名激励对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因资金筹集
不足或离职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股份。因此,公司实际向75人授予342.36万股
限制性股票。
除因资金筹集不足或离职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
6、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和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5%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7、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7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8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低于16,000万元人民币。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组织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组织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组织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组织层面系数(M),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组织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执行。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N)
达成个人绩效目标 100%
未达成个人业绩目标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组织层面系数(M)×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众会字(2017)第3458号),对公司截至2017年4月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
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2017年4月6日止,公司实际收到股权激励对象合计75名自然人股东
缴纳股权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肆仟零壹拾玖万叁仟零陆拾肆元
(CNY40,193,064.00 元)整,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叁佰肆拾贰万叁仟陆佰元
(CNY3,423,600.00 元)整,溢价人民币叁仟陆佰柒拾陆万玖仟肆佰陆拾肆元
(CNY36,769,464.00元)整计为公司资本公积。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4月24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授予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限制性股 数量(股) 比例
票数量
一、限售流通股 103,187,369 43.10% 3,423,600 106,610,969 43.91%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3,004,807 1.26% 3,004,807 1.24%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6,388,642 6.85% 16,388,642 6.75%
高管锁定股 83,793,920 35.00% 83,793,920 34.51%
股权激励限售股 3,423,600 3,423,600 1.41%
二、无限售流通股 136,206,080 56.90% 136,206,080 56.09%
三、总股本 239,393,449 100.00% 3,423,600 242,817,049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242,817,049股摊薄计算,2016
年度每股收益为0.055元/股。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
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参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
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39,393,449股增加至
242,817,049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授予前,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许泓先生和郭孟榕先生,二人合计持有公司99,206,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4%。本次授予完成后,许泓先生和郭孟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 40.8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