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14-008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
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得新能源”)于2014年3月11日与重庆佩
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佩特”)签订了《采购合同》,由海得新能源
向重庆佩特供应2MW风力发电机组用变流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
期至2015年6月30日,合同金额10,400万元人民币(含税)。
由于公司董事长许泓、副董事长郭孟榕、董事石朝珠兼任重庆佩特董事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
于关联交易。
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未来连续的
12个月内与关联方重庆佩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
元,并授权董事长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审批。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4年3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重庆佩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3,508万元,故此合同由公司董事长审议批准后签订。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合同采购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忠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主营业务:研发、制造、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变流器,大功率电力电子
设备、机电及配套设备。
5、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路68号29幢
6、关联关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重庆佩特40.67%股权,
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重庆佩特9.33%股权,重庆佩特不
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本公司董事在重庆佩特担任董事职务,故构成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重庆佩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为3,508万元。2014年至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未与重庆佩特发生类似业务
的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重庆佩特是公司、海得新能源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下属的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从事风电业务的合资公司,信誉优
良,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买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2MW风力发电机组用变流器
3、合同金额:10,400万元人民币(含税)
4、合同签署时间:2014年3月11日
5、合同生效时间:2014年3月11日
6、合同有效期:2014年3月11日至2015年06月30日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
顺利履行。
2、合同生效后,预计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126,925.46万元的7%。
3、本合同是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重庆佩特形成重大依赖。
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
董事许泓、郭孟榕、石朝珠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如下: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
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独立
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
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许泓、郭孟榕和石朝珠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未来连续的12
个月内与关联方重庆佩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并授权董事长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审批。公司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六、风险提示
根据买受人的需求,合同交货分批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履行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
(1)重庆佩特与海得新能源签订的《采购合同》;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8】;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