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3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4 年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为使公司能够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周国辉先生、莫京先生共同决定并签署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不超过表格所列金额的综合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包含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委托债权代
理投资、资管、信托、委托贷款等业务品种),申请有效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授信内容包括:各银行的授信申请金额、
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等并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
2024 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计划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申请金额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500,000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560,000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0,00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0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0,000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0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0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0,000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
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00,000
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
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50,000
13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50,000
14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1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
1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0,000
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90,000
1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20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2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100,000
2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 100,000
23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50,000
24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5,000
25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26 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0,000
27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
28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29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40,000
30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31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0,000
32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村支行 20,000
3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0,000
34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
35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3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50,000
37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
3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50,000
39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0,000
40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
4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42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43 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44 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000
45 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
4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合计 4,705,000
2、公司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向上列 46 家银行及大
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 20 亿美元(含)以足额人民币或外币定期存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全额保证金或票据进行质押操作外币或人民币借款、对外基本授信、TT 项下进口代付、跨境人民币信用证、美元信用证、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票据池等低风险业务额度。
为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私人印鉴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4 年公司香港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公司香港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香港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等)于 2024 年向以下 27 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4.5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申请金额、币种、额度期限、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各银行授信文件约定为准。
申请有效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4 年公司香港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计划表
序号 银行名称
1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3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4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5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6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7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 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
9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10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2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14 兴业银行香港分行
15 华侨银行香港分行
16 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
17 花旗银行
18 中信银行(国际) 有限公司
19 国泰银行香港分行
20 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
21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22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3 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4 澳门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7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4 年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议案》
1、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向下列表格(1)中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