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2-09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受让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及后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公司”或“乙方”)以人民币 0 元的价格受让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未实缴注册资本)49%的股权,公司后续将依据具体情况,对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2,45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9%的股权。
2、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最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后续投资的议案》,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办公大楼8层
法定代表人:陈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MA35GYXM7U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报关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木材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电线、电缆经营,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林业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矿山机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1 月 07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赣州港综合楼一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木材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食品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具销售,人造板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至目前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
实际控制人: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产权属: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
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标的公司章程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交易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否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其他该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否
标的公司是否与上市公司经营性往来情况:否
标的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否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尚未实际运作,因此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协商,甲方拟向乙方转让持有目标公司 49%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
目标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人民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币:万元)
赣州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550 货币 5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450 货币 49%
合计 5000 货币 100%
2、经协商,鉴于甲方暂未对目标公司出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49%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零元,甲乙双方按如下约定缴付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
在本协议生效,目标公司按本协议之约定完成全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甲乙双方按持股比例向目标公司出资至 20%,即甲方完成实缴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元的义务,乙方完成实缴人民币肆佰玖拾万元的义务;其余出资由甲乙双
方按目标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缴付,最迟不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因经营需要需对外融资的,由公司以其自有财产进行担保,需要股东提供担保的,根据双方股东单位的规定和银行等金融机
构要求,由各方协商以合适的方式处理或其他合法合规合理的方式提供担保,原则为甲乙双方按持有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合资公司提供担保。甲方向目标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由乙方按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向甲方提供担保。
4、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每一守约方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该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以获得的利益;守约方为挽回损失、追偿等目的,支付的公证、鉴定、律师服务等费用。如守约方的损失无法计量的,则按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20%标准赔偿。此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解除协议时目标公司净资产金额为基准收购守约方的股份。
5、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并经各自有权机关审批同意后生效。
五、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受让后,公司持有赣州发展临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9%股
权,不并入公司财务报表,本次股权受让后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股权受让事项是为了结合合作方在江西省当地的业务资源,依托于公司成熟先进的供应链体系及运营管理模式,搭建特色产品展销平台与全国分销渠道,助力公司产业链升级创新发展,促进当地供应链行业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