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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83 深市 怡 亚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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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5

怡亚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5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 号)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74,311,272 股,发行价格为 4.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24,519,865.68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5,151,461.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9,368,404.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 [2021]00048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 79,689.34 万元,尚未投入使
用 1,405,711,652.18 元(含利息)。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                  79,689.63                79,689.34

      合计                      79,689.63                79,689.34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部分募集
资金将会出现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 3,045 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承诺

    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
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以外的投资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存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中信证券认真核查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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