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19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6 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加速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与竞争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
回避表决。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
回避表决。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
回避表决。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636,809,345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
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
回避表决。
(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赢基金”)和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其中,共赢基金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怡亚通控股拟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共赢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18.30%;怡亚通控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17.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人的定义,共赢基金和怡亚通控股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共赢基金和怡亚通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除共赢基金和怡亚通控股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其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
回避表决。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
1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 113,959.72 102,154.90
2 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 55,903.22 55,283.61
3 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 50,648.18 25,068.59
4 数字化转型项目 35,440.55 17,492.90
5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合计 335,951.67 280,000.00
注:项目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核准或备案的名称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需要另行筹措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
回避表决。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在董事会阶段确认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
回避表决。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
回避表决。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
回避表决。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
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应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最终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姚飞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