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83 证券简称: 怡亚通 公告编号: 2015-23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 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
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上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的核实, 确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
满足。会议决定向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245 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
式进行自主行权,本期可行权数量为 1,031.85 万份;向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53
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自主行权,本期可行权数量为 217.5
万份。 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 037635;期权简称: 怡通 JLC1。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代码: 037672;期权简称: 怡通 JLC2。
二、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
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7.03 元,可行权数量为
1,031.85 万份。
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14.69 元,可行权数量为
217.5 万份。
三、行权期限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登记工作。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期共三期,本次行权为第二期行权。首次授予第二
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止。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期共二期,本次行权为第一期行权。预留授予第一
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止。
四、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激励
对象必须在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得行权。
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
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
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
了各方权利及义务。
六、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
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
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七、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中有一名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行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
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
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
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
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自本公告日起,公司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
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公司股权激励首
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
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