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4-13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 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市怡亚
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
行了修订。2013年10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3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深
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事项。
4、2013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
5、2013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股
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因部分人员离职等原因,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
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396万份调整为4,311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320人调整为314人。
6、2014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
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 忘录3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上年度业绩考核情况
的核实,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会议决定向授予股
票期权的272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自主行权,本期可行权
数量为1,513.8万份。
二、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怡亚通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件。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
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行权的时间安排:第一个行权期为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期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满足前述时
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间安排及数量要求。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权益工具总数比例为40%。
4、公司业绩要求:
即业绩指标已满足行权条件。
2013年净利润不低于1.75亿元。
5、激励对象业绩条件:
公司总体业绩指标及业务经营性岗位
对于业务经营性岗位人员,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所属集群年度经营绩效指
需公司总体业绩指标、激励对象所属集
标均已达成绩效考核目标。
群年度经营绩效指标均100%达成绩效
满足行权条件。
考核目标方可行权。
6、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拟行权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
法》分年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必须在行
核要求(岗位绩效等级达到C及以上) ,
权期对应的业绩考核年度内岗位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