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32层会议室
(三)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桂文先生
(六)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 人,代表股份770,230,1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3386%。
(二)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764,567,9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510%。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 5,662,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77%。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729,9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35%。
(五)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由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937,68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 %;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37,41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51 %;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5.104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937,68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 %;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37,41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51 %;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5.104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937,68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 %;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37,41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51%;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5.104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937,68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37,41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51%;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5.104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937,68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37,41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51 %;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983,19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9%;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82,9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893 %;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31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937,68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37,41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51 %;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5.10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37,41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51 %;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49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37,41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951 %;反对 292,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104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814,88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1%;反对 415,3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9%;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14,61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520%;反对 415,3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8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6,872,48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41%;反对 3,357,7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9%;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72,21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005%;反对 3,357,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9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6,872,48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41%;反对 3,357,7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9%;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72,21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005 %;反对 3,357,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8.599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