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3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同意,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7.64%)与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联合提名的张强先生、黎小平先生、郭献军先生、刘晓梅女士、吴宇女士、叶韵女士六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玉罡先生、段淳林女士、范海峰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玉罡先生、段淳林女士、范海峰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范海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审议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 其他说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统武先生、独立董事李俊女士、杨彪先生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强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管理学硕士,经济师职称。2004年7月至2012年7月,历任广州日报社人事处副处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人力资源部副主任;2012年7月至2019年8月,历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2年3月,兼任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兼任广东省报业协会副会长。
截止披露日,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黎小平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2003年6月至2010年5月,任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党委委员;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广州市花都区委宣传部副部长;2012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广州市花都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正处级);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政协第九届广州市花都区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2015年12月,调入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9月兼任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大洋网)董事长;兼任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广州羊城地铁报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8年8月至今,任中共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020年3月兼任广州广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兼任广州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兼任广报文化产业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披露日,黎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郭献军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理工大学印刷包装工程学院机械制造专业硕士学位,工程师职称。1999年1月至2005年3月,任广州日报社印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兼技
术部主任;2005年3月至2013年10月,任广州日报社印务中心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总监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兼任本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兼任本公司印刷事业部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6年3月兼任广东省报业协会网络技术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中共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0年3月兼任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兼任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止披露日,郭献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刘晓梅女士: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毕业后进入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等职位;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在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位;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8月至今,任中共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3月兼任广东广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3月兼任德同广报(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兼任广东省报业协会资本运营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3月兼任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兼任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披露日,刘晓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吴宇女士: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国际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1997年7月至2001年6月,任广州日报计财处财务人员(期间:1998年8月至1999年10月,派驻羊城科技报财务总监;1999年10月至2001年6月,派驻岭南少年报、交通旅游报财务总监);2001年6月至2007年6月,任广州日报社计财处处长助理(期间: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广州日报社发行处、广州市报刊发行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3月至2005年11月,广州日报社新闻服务中心、广州记者乡村俱乐部财务总监;2005年11月至2007年6月,足球报社财务总监);2007年6月至2013年3月,任足球报社副社长;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财务部副主任;2013年8月至2015年9月,兼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财务部资产运营中心主任;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广州市大洋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广东广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至12月,兼任广东广报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7月,任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