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号四楼会议室。
(三)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
(六)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779,098,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025%。
(二)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765,654,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9445%。
(三)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3,4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0%。
(四)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598,2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73%。
(五)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由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逐项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98,5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98,2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9,087,60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6%;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87,3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3%;反对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77,933,87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5%;反对 1,164,62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5%;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433,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221%;反对 1,164,6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 见证律师:李启茂、汪旻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 备查文件
(一)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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