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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9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8-02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至2018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钟华强先生

    6.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778,647,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063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765,230,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908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13,416,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56%。

    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147,2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8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逐项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78,647,42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1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4,147,152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3%;1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7%;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78,647,52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4,147,252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78,647,42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1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4,147,152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3%;1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7%;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78,647,52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4,147,252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78,647,42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1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4,147,152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3%;1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7%;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78,647,42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1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4,147,152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3%;1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7%;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4,147,252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4,147,252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78,647,42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1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4,147,152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3%;1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7%;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77,916,997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99.9062%;730,528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938%;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3,416,724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8363%;730,528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1637%;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张慧、朱国彬、黎洋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