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3-04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以及《回购指引》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1.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实施回购。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1.00元/股条件下,按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278,688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3%;按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39,345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符合《回购规则》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1.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278,688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3%。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7,162,452 9.69% 140,441,140 9.9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9,115,286 90.31% 1,275,836,598 90.08%
总股本 1,416,277,738 100.00% 1,416,277,738 100.00%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1.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39,345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7,162,452 9.69% 138,801,797 9.8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9,115,286 90.31% 1,277,475,941 90.20%
总股本 1,416,277,738 100.00% 1,416,277,73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于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562,570.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04,337.78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817,845.76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32,606.02万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44%,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5%。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等情况,公司认为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进一步完善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
了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能够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1.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278,688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3%。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4、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