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9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
公司股东提名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东颖先生、曾阳云先生、汪永华先生、孔德珠先生、张剑洲先生、孟庆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唐天云先生、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 5 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汪东颖先生,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纳思达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总裁,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汪东颖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汪东颖先生与拟候选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曾阳云先生、拟候选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李东飞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汪东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730,879 股。
汪东颖先生间接持有珠海恒信丰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丰业”)40.7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 60.75%股份;汪东颖先生持有珠海艾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投资”)31.8%股权,艾派克投资持有 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66.88%股权,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珠海
赛纳 3.72%股份;同时,汪东颖先生持股 40.7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熙国际”)36.67%股权,逸熙国际持股 86.24%的 SEINETECHNOLOGYLIMITED 持有珠海赛纳 31.42%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 28.96%股份,故汪东颖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汪东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 立 案 调 查 ,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意 见 的 情 形 ; 经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汪东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阳云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艾派克微电子
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曾阳云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拟候选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汪东颖先生、拟候选的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李东飞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曾阳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56,805 股。
曾阳云先生间接持有珠海恒信丰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丰业”)29.63%股权,恒信丰业持有珠海赛纳 60.75%股份;曾阳云先生持有珠海艾派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投资”)24.6%股权,艾派克投资持有 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66.88%股权,Ape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珠海
赛纳 3.72%股份;同时,曾阳云先生持股 40.73%的恒信丰业持有逸熙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熙国际”)36.67%股权,逸熙国际持股 86.24%的 SEINE TECHNOLOGYLIMITED 持有珠海赛纳 31.42%股份;珠海赛纳持有公司 28.96%股份,故曾阳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曾阳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 立 案 调 查 ,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意 见 的 情 形 ; 经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曾阳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永华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珠海格力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高级副总经理。
汪永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汪永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汪永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 立 案 调 查 ,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意 见 的 情 形 ; 经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汪永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德珠先生,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珠海格力磁电
有限公司、珠海格之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现任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
孔德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孔德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13,238 股。
孔德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 立 案 调 查 ,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意 见 的 情 形 ; 经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孔德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剑洲先生,196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麦格磁电(珠海)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莱茵柯电子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珠海横琴格之格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
张剑洲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剑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5,100 股。
张剑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 立 案 调 查 ,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意 见 的 情 形 ; 经 在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张剑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孟庆一先生,198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通信
工程专业学士,斯坦福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2013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先后在
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人事局(党委组织部)工作。现任华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高级经理,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孟庆一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孟庆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孟庆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 立 案 调 查 ,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意 见 的 情 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