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9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9 月 17 日《关于核准珠海艾派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4 号)核准,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持有的耗材资产组收购价为人民币 225,000.00万元,公司以新增股份的方式支付耗材资产组的全部收购价款,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0.49 元,公司向赛纳科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9,809,663 股。
2015 年 10 月 8 日,公司向赛纳科技发行的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股份发行完毕。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获准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珠海玫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玫澋”)、吕如松、赛纳科技四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36,603,221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49 元。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涉及的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856.6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72,143.38 万元。其中 50,000.00 万元用于“核高基 CPU 在信息技术领域
的创新应用之 SoC 项目”,剩余 22,143.38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专用账户。
截止 2015 年 9 月 28 日,上述配套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572
号”《验资报告》审验。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0 月 11 日《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1,640,23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7.74 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3,25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524.79 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725.21万元。其中人民币 49,118.75 万元用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人民币 65,819.12万元用于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人民币 25,787.34 万元用于美国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专用账户。
截止 2017 年 12 月 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722
号”《验资报告》审验。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纳
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 号)核准,企业以新增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严伟、珠海奔图和业、北京君联晟源、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珠海奔图丰业、珠海奔图恒业、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60,000.00 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171,136,112股,发行价格29.31元/股,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发行费用(含税)1,443.26 万元。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股份发行完毕。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获准向 18 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55,714,730 股,每股发行价为 32.11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0 万元。2021 年 11 月 25 日,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
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2,400.00 万元后将人民币 497,600.00 万元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919.53 万元)。其中人民币 83,600.00 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人民币 164,000.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珠海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的专用账户。
截止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M10120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累计已使用金额、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
项目 2015 年非公 2017 年非公 2021 年非公
小计
开发行股份 开发行股份 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75,000.00 143,250.00 500,000.00 718,250.00
减: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2,856.62 2,524.79 2,400.00 7,781.41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72,143.38 140,725.21 497,600.00 710,468.59
减:截至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0,710.02 140,725.21 418,399.31 619,834.54
其中:截至本年年初累计已使用 57,145.56 93,368.67 294,227.75 444,741.98
募集资金
金额
项目 2015 年非公 2017 年非公 2021 年非公
小计
开发行股份 开发行股份 开发行股份
本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564.46 47,356.54 124,171.56 175,092.56
使用资金
减: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03.21 1,703.2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730.15 79,200.69 88,930.84
加: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
6,861.02 91.32 1,021.30 7,973.64
续费净额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6,591.17 91.32 80,221.99 96,904.48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以下简
称“建行珠海分行”)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与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建行珠海分行、华
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与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珠海分
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