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5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5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数量:510.9578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4.82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444 人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以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思达”)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授权,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具体情况
1、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22 年 3 月 18 日
3、授予价格:24.82 元/股
4、首次授予人数及数量: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 位激励对象由于个
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人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共计为 444 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 510.9578 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36%。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孔德珠 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 69.6 13.02% 0.05%
尹爱国 技术负责人 29.4 5.50%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公
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 411.96 77.07% 0.29%
员(442 人)
预留权益 23.58 4.41% 0.02%
合计 534.54 100.00% 0.3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述 444 位激励对象为公司 2022 年 3 月 1 日于公司网站公示的《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名单》,以及 2022 年 3 月 19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
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所列示的人员。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3、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在内网上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3 月 12 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
况,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6、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
公司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44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11.23 万股,授
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24.82 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 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人
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
象共计为 444 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 510.9578 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36%。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四、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1、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2、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40%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首次授予的第二个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首次授予的第三个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20%
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
限售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一致。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度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
限售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预留授予的第一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 50%
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预留授予的第二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
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3、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