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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纳思达: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2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上市日为 2016
年 11 月 21 日,回购价格为 16.48 元/股,回购注销股份共计 6.3324 万股,占注销前
总股本比例的 0.00595%;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激励对象 7 人。

  2、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3、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106,341.3323 万股调整为 106,334.9999
万股。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7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王帆等 7 人)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6.332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该事项已提交 2019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手续。现将相关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出具了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16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向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完成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事宜,授予日
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实际授予对象为 516 人,授予价格为 16.48 元/股,授予数量
为 1601.24 万股,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21 日。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 401.087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 2016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16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
留权益失效。截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由于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
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因此公司本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401.087 万股权益失效。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 512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 3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78.0824 万股;同意对 4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 7.63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
提交公司 2017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
为 2017 年 11 月 21 日,解除限售股票的数量为 478.0824 万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 512 人。

  2018 年 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已完成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7.632万股的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价格为 16.48 元/股,回购注销股份共计 7.632 万股,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 0.007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106,366.4258 万股调整为 106,358.7938 万股。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 500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 3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470.5989 万股;同意对 12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17.461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已提交公司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
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解除限售股票的数量为 470.5989 万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 500 人。

  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已完成对 12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17.4615 万股的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价格为 16.48 元/股,回购注销股份共计 17.4615 万股,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 0.0164%,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106,358.7938万股调整为 106,341.3323 万股。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 493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 4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621.1328 万股;同意对 7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6.332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提交公司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
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
为 2019 年 11 月 21 日,解除限售股票的数量为 621.1328 万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 493 人。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1、回购股份的原因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王帆、宋春艳、杨妙玲、戴旭、王晓飞、郭全、徐远东 7人已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规定,对上述 7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6.332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公司有权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购回,同时,根据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协议书》,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价格为 16.48 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3、回购注销数量

  王帆、宋春艳、杨妙玲、戴旭、王晓飞、郭全、徐远东 7 人作为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3324 万股。

  本次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额度的 1.0195%和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0595%。

    三、本次回购注销已办理程序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0 年 1 月 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6.3324 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6,586,288  5.321%    -63,324    56,522,964  5.316%

 高管锁定股            56,522,964  5.315%                56,522,964  5.316%

 股权激励限售股            63,324  0.006%    -63,324            0  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6,827,035 94.679%            1,006,827,035  94.684%

 三、股份总数      1,063,413,323 100.00%    -63,324  1,063,349,999  1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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