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3-014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 2022 年实现
净利润 2,709,447,643.35 元,加上结转未分配利润 5,756,369,460.82 元,减去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6,548,253.75 元,减去 2022 年现金分红 624,495,520 元(执
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减去 2022 年任
意盈余公积 239,821,290.09 元(执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2021
年 度 计 提 的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 , 减 去 2022 年 拟 提 取 的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296,877,773.17 元(税收优惠),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 7,238,074,267.16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拟制订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每 10股转增 3 股。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
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两个月内实施,公司监事会监督执行。
二、履行相关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
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材料,经与公司沟通交流,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中小股东诉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航光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制定、审查、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该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四、风险提示
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