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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4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24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3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8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2018年4月12日下午15:00—4月1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10号公司1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泽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66人,代表股份

502,672,145股,占公司总股本790,977,309股63.5508%。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64人,代表股份99,341,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593%。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人,代表股份439,216,31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5.528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63,455,83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8.0225%。

    (3)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02,672,1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

会作了二〇一七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02,672,1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72,1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72,1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9,341,394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关联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所持338,721,816股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155,369,0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7659%;反对8,581,3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234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670,539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509%;反对8,581,319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02,672,1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72,1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188,36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38%;

反对483,7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62%;弃权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57,615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0%;反对483,779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72,1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9,341,394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233,1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27%;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439,044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73%,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通过。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672,1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该议案通过。

    12、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475,54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09%;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196,600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91%,该议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9,144,794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9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柳思佳、康娅忱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