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0
上 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延华”)、控股子公司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电医星”)近日分别收到《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 2022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沪经信企〔2023〕274 号>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 2022 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通过复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2〕821 号>:
公司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
子公司东方延华通过期满复核,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
子公司成电医星通过期满复核,认定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至 2025 年。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对公
司及子公司专业化水平、创新能力、经营能力及综合实力等方面的认可与肯定,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本次“专精特新”的认定不会对公司或子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公布 2022 年上海市“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沪经信企〔2023〕274 号>;
2、《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 2022 年度四川省“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及通过复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2〕821 号>。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