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3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保国先生。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7 楼会
议室。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8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下同)共计15 人,代表股份 258,936,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596%。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7,389,53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9.4628%。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91,546,75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6.896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74,2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73,8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欧龙律师、李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曹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采取了非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
董事进行表决如下:
参加表决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总体表决情
258,936,293 191,533,157 73.9692% 67,390,536 26.0259% 12,600 0.0049%
况
中小股东表
174,299 160,300 91.9684% 1,399 0.8026% 12,600 7.2290%
决情况
审议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曹磊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欧龙律师、李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
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