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修订稿)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
前 言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延华智能”或“公司”)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
岗位员工勤奋努力工作,确保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拟对包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管理岗位的骨干员工在内的激励对象进行限制
性股票激励,激励总数量为568.3万股。
公司为保证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备
案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能够得以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
延华智能《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
法。
一、 总则
1、目的
为推动公司战略实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关键岗位员工激励考核
体系,促进公司建设员工队伍和完善人才储备,形成和谐发展的强大凝聚力,保
障公司业绩长期、持续、稳健的提升,以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与长久化。
2 、原则
公开:考核制度及方法公开化,考核过程程序化、规范化。
客观:考核指标尽可能量化,并明确界定该项指标的定义及衡量方法;
对于难以量化的行为指标,要求通过结果描述、关键事件记录等方式进
行客观评价。
沟通:考核指标及考核结果必须与被考核对象沟通确认,被考核对象对
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向上一级主管或本单位绩效考核组织部门反馈。
结合:股权激励的考核坚持公司利益与个人激励相结合、个人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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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
与素质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3、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为:
承担经营指标的员工: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团队成员。
非承担经营指标的员工:包括管理与业务骨干。
二、 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派职能部门人员(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
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
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与检查绩效考核过程。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将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做
出决议。
三、考核体系
(一)考核期
本办法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二)考核内容
各级员工按照职位层级及绩效管理原则确定考核内容与权重,并经双方沟通
确认后正式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需要及时沟通,并做出必要的调整。考
核内容与权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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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指标 管理指标 红灯指标
承担经营指标员工
70% 30% 有
关键绩效指标 核心能力指标 红灯指标
非承担经营指标员工
80% 20% 有
(三)考核方式与评级
1、考核采用百分制,量化指标按设定的考核方法给出该项评分,做出综合
评审后,按A-E等级形式得出考核结果。
2、承担经营指标的员工考核方式:采取本人述职、经营管理责任目标考核
相结合的方式。
3、非承担经营指标的员工考核方式:采取上级考核评分、绩效考核评分相
结合的方式。
4、根据不同层级员工的考核维度和评分结果,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
等级,并据此确定限制性股票解锁系数。
表现评价 表现优异 表现优良 达标 基本达标 未达标
考核评分 100—90(含) 90—80(含) 80—70(含) 70—60(含) 60分以下
结果
考核等级 A B C D E
实际业绩显着 实际业绩达到 实际业绩未
超过预期计划/ 或超过预期计 实际业绩达 实际业绩基本 达到预期计
目标或岗位职 划/目标或岗位 到预期计划/ 达到预期计划 划/目标或岗
责分工的要求, 职责分工的要 目标或岗位 /目标或岗位 位职责分工
在计划/目标或 求,在计划/目 职责分工的 职责分工的要
定义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