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3-03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提交完备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同日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值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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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标准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 告显示 ,2022年度 扣除非 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 低的净 利润为
22,920,298.64元,营业收入68,057,326.3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82,441,247.22元。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9.3.11条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和第9.3.8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已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第9.3.7条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