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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关于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御银股份:关于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鉴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种类含委托理财)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 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委托理财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 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5、 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投资
具体品种的期限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具体情况而定。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委托理财业务的内控管理,确保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产品进行投资,严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有效保障。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运作模式、内控机制等进行了必要的询问、了解和调查后,我们认为:


  1、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2、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计划使用的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含)3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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