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556.80万股,本次拟发行1,9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456.80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杨文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股东上海中路、赵安静、吴彪、罗灿裕、李云峰、高永坚、闵祥玲、苏瑞斌、吴宁、林名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杨文江、赵安静、吴彪和罗灿裕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经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在2007年度内顺利完成,则截止2006年底未分配的滚存利润及2007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3、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跨行取款的代理手续费调整的风险:ATM合作运营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ATM合作运营业务的服务收入按持卡人跨行取款后发卡行向代理行支付的代理手续费的一定比例向合作银行收取。跨行取款的代理手续费标准由中国银联与各入网机构协商制定,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最终批复,目前跨行取款的代理手续费标准为每笔3.0元。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公司ATM合作运营业务的收入分别为1,073.76万元、1,434.81万元、3,731.37万元和3,327.9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81%、21.05%、27.25%和31.17%,呈上升趋势。同时,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ATM网络建设项目,这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经营业绩对ATM合作运营业务的依赖。如果跨行取款的代理手续费标准发生变化,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本次发行前杨文江持有公司85.815%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本次发行后杨文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为63.949%,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如果杨文江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人事决策等进行控制,将可能影响到其他股东利益。
(3)债务结构不合理的风险:ATM合作运营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投资建设ATM终端需要大量资金,除股东投入和利润滚存所积累的自有资金外,所需资金主要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取得,导致公司每年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偏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偏低。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的负债总额为18,275.72万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60.23%,流动负债为12,571.41万元,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71和0.48。资产负债率相对偏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偏低,其主要原因是流动负债占公司总负债的比例偏高,非流动负债占公司总负债的比例相对偏低,造成公司负债结构不甚合理。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导致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如果公司正常销售和资金流转发生不利变化,销售货款和服务手续费不能及时回收,将可能出现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4)资产抵押风险: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部分ATM终端设备、粤房字第4021046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标准厂房、粤房字第4021047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办公楼以及增国用(2004)字第B020192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用于公司的贷款抵押,该部分抵押的固定资产净值为8,515.6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7.73%,占公司固定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2.16%。如果资金安排或使用不当,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使公司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归还贷款,银行将可能采取强制措施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 1.00元
3、发行数量: 1,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48%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向
4、发行价确定方法: 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综合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价格
5、每股发行价: 元
6、市盈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度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8、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24元(2007年6月30日全面摊薄计算)
9 2007 6 30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截止 年月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预计的募集资金净额之
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10、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
11、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14、发行费用概算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KingTeller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5,556.8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文江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4月26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03年6月18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48号金山大厦26楼
邮政编码:510640
电话:020-38468722
传真:020-38468483
互联网网址:www.kingteller.com.cn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公司是经广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穗经[2003]88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穗府办函[2003]88号)批准,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粤府函[2004]243号)确认,以2003年2月28日经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按1:1的比例折股,由杨文江、增城市广德泰实业有限公司、赵安静、吴彪和罗灿裕为发起人,由广州御银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时各发起人将广州御银科技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全部投入了本公司。广州御银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概由公司承继,原广州御银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均已更名为公司。
本公司设立以来专注于ATM研发、制造、销售和ATM合作运营业务,在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1、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项目 股东名称 锁定限制及期限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杨文江 47,685,679 85.815% 47,685,679 63.9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上海中路 4,375,537 7.874% 4,375,537 5.86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赵安静 1,070,240 1.926% 1,070,240 1.43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有
吴 彪 964,000 1.735% 964,000 1.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限
售 罗灿裕 568,000 1.022% 568,000 0.76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条
李云峰 277,840 0.500% 277,840 0.37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件
的 高永坚 250,000 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