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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76 深市 江特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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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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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22-08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宜丰县人民政府、富临精工

              签署《招商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发挥各方的产业优势,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矿业”)拟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临精工”)、宜丰县人民政府签署《招商项目合同书》,富临精工或其指定关联方将与江特矿业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主体新建年产不低于 5 万吨新型锂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5 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招商项目合同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富临精工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08956104R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藤明波

  注册资本:121,879.6266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10 日


  住所:四川省绵阳高端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智能悬架系统,工程机械液压系统的精密液压、电磁驱动、电子驱动及电驱动类零部件(电磁阀、电子水泵、电子油泵、减速器、电子驻车控制执行器、可变气门正时、可变气门升程、气门挺柱、气门摇臂、张紧器、喷嘴、GDI、电控执行器、无刷电机及控制器、精密机加件等);用于汽车智能驾驶系统、安防、交通及工业领域的雷达;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非标设备及机电一体化产品(不含汽车)。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富临精工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2、主要业务情况

  富临精工(股票代码:300432.SZ)多方位加速布局新能源产业,自主研发生产的新一代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具备独特的技术工艺路线以及行业领先的技术性能指标。富临精工作为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细分龙头在高效发动机 VVT、车载电驱动减速器、热管理等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和扎实的市场基础。富临精工在技术创新升级和产能产量提升的同时,以产品及技术优势与战略伙伴建立了以资本为纽带的持续稳定的生态合作关系。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富临精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宜丰县人民政府

  性质:县级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宜丰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宜丰县人民政府

  乙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的

  为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资源优势,进一步落实战略合作,实现共赢发展,江特矿业拟与富临精工在宜春市宜丰县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

    (二)新型锂盐业务投资概况

    1、投资金额:50,000 万元(具体投资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2、股权比例:乙方或乙方指定关联方持股 51%,丙方持股 49%

    3、实施主体:以合资公司为实施主体,公司名称待定;注册地址拟为江西 省宜丰县工业园区,相关信息以实际注册为准。

    4、建设内容:启动日期为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 个月内。

  (三)用地

    宗地位于县工业园区长新大道,宗地总面积约 50 亩(以工业园提供的红线
 图为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并需满足项目实施及建设指标需求。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服务班子,协调生产建设中的相关事宜。

  (2)协调与海关、检验检疫、商务、外管等市及市以上有关部门的关系。
  (3)积极协助投资方招募劳动用工和搞好员工培训。

  (4)督促维护投资方企业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5)协助投资方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申报审批手续。

  (6)积极为投资方向上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和落实本县工业投资优惠政策。
  (7)负责投资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合法事宜。

  (8)甲方享有依法依规对投资方生产、经营等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但不得影响投资方生产经营活动)。

    2、投资方权利义务

  (1)投资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投资计划书(包括项目建设方案、固定资产投入、启动及投产时间节点、建筑物面积、主要设备及工艺流程等)。投资计划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视为投资方的承诺,并作为甲方兑现相关优惠政策的条件,具有法律效力。

  (2)负责筹措全部项目资金和提供厂区规划图。

  (3)负责在宜丰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项目规划设计后,与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工业园建设用地协议书。

  (4)投资方依法在该项目建设期间自行选择有资质、有资格的设计监理及施
工单位承建,但要服从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投资方不得改变项目内容,若需从事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业务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限进行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并确保本协议约定投资额到位,投资方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7)负责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合法事宜。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之约定,若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另一方 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

    1、甲乙丙各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对方工作,互通信息,相互支持,促进双方 合作顺利进行。在协议执行过程中遇到特别事项,可以由各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 更或解除,并签订书面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须以书面形式 确认作为本协议的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指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方各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富临精工设立合资公司,有助于发挥双方在技术、资金、原材料、生 产管理、市场渠道等资源优势,实现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通过优势互 补、产业互补,推动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快速增长和全面提升。

    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将在夯实原有锂盐产品优势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公司的 技术路线,增强在新领域中获取新市场、新客户、新产品份额的竞争力,从而提 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合作的进一步加 深,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可能存在因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双方将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达到双方合作共赢的目的。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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