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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76 深市 江特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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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8

江特电机: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22-069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1),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
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6),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1,992,45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706,325,581 股的 0.1168%,最高成交价
为 23.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67 元/股,成交总额 39,259,629.33 元(含交易费
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1,385,000 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及股份认购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489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13,642,250 元,实际认购股份数为 1,385,000 股,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2年 9月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当中的 1,385,000 股已于 2022年 9 月 27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12%。

  根据《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批次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上限分别为 50%。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军、卢顺民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

  2、公司董事胡春晖、监事张平森、高级管理人员梁云、杨晶、蒋孝安、周咏志、朱晓佼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
一致行动安排。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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