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12-00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起重机械分公司
签订意向性《保供协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长沙中
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起重机械分公司签订意向性《保供协议》的公
告 》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编号为“临 2011-035”
号公告),其中承诺每月披露一次该协议的履行情况,现将 2011 年 12 月份该协
议履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按该《保供协议》约定:从 2011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公司每月确保向
对方供给金额为 1905.73 万元的起重电动机。201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与长沙
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起重机械分公司签订了 2011 年 12 月份供货
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 1131 万元,实际履行金额为 832.8 万元,确认的销售收
入为 832.8 万元(含税)。
差异原因分析:
1、《保供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协议约定的金额是对方对公司提出的最高保
障供货金额,每月实际签订合同的金额因市场等原因存在不一致的可能,公司已
在《保供协议》公告中进行过风险提示。
2、合同金额是对方在上月依据下个月生产情况预测的基础上与公司签订的
销售合同,对方因为市场、消化库存等原因,实际交货存在一些偏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5 号《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最新规定:上市公司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 5 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的形
式持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因此,公司由之前的每月披露一次该协议履行
情况变更为每季度披露一次,下一次披露时间为 2012 年 4 月的前 5 个交易日。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01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