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 东网 公告编号:2021-060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
年 6 月 11 日下午 15 点 30 分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洪志国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共3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推选洪志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长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洪志国先生简历如下:
洪志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2 年,注册会计师,
本科学历,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自 2009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拥有丰富的会计、审计、咨询服务经验,长期从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审计及咨询服务。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合伙人。2019 年 7
月 9 日被补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21 年 5 月 21 日换届选举为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洪志国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洪志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