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080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游族网络”)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69)。
4.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
象离职,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8 人调整为 134 人,因离职原因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股票期权,将根据司龄、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 1,183.12 万份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954.5 万份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
容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以及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股票期权的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期权授权登记等事宜。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游族网络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调整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