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司”)。
……………… 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 ……………… 公司在福建省市场监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号为:91350000611569108K。 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000611569108K。
第二十三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条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股份的;
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条 方式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要约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条 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
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四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
条 住所地或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 所地(遇有特殊情况,公司可以另定召开
………………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股东大会的地点,并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知中载明)。
………………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六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每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
条 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
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 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
………… 算,…………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履行董事职务。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分之一。 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第一百零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条 ………… …………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七)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
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
十六条 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