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0-066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4日(周三)下午15:00
3、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林奇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8,664,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509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935,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 63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4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5,728,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879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38,962,1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943%。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林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 《关于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751,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92%;反对 2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751,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92%;反对 2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4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林奇先生过去十二个月控制本次交易关联法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19,702,005 股,并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8,431,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1%;反对 232,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729,6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32%;反对 232,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9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武洋、周绮丽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