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16-03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标的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不是本案的当事人,本公司拟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的标的公司北京青果灵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告之一。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本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尚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和证监会核准,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2月6日发布《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部分资金收购北京青果灵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果灵动”)97%的股权。该资产收购以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先决条件。
青果灵动于2016年2月26日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发出的《举证通知书》(案号为﹝2016﹞京0107民初1218号)、民事传票及民事起诉状副本等资料,主要内容为青果灵动、成都趣乐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乐多科技”)与武汉辉耀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辉耀网络”)商标侵权纠纷的民事诉讼。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武汉辉耀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120街43门10号
法定代表人:朱青环
职务:总经理
被告:北京青果灵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八层8104房间
法定代表人:刘睿
职务:董事长
被告:成都趣乐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拓新东街81号10栋3层
法定代表人:刘嘉
职务:总经理
2、案由: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
3、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停止提供“大战神”在线网络游戏并关闭所有“大战神”网络游戏的服务器;
(2)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叁佰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判令二被告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及所有提供“大战神”在线网络游戏的网络平台网站首页上刊登声明,消除侵权影响。
4、诉状所述的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被告青果灵动未经原告授权,提供“大战神”在线网络游戏服务,并通过其官方网站链接至被告趣乐多科技经营网站上,侵犯了原告对其持有“战神”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拟收购标的公司对本次诉讼的应对措施及相应影响
据本公司了解,目前青果灵动就“大战神”商标纠纷事项正与辉耀网络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并有序开展应诉相关工作。
青果灵动股东刘睿、廖赤恒、盛君此前已承诺:若青果灵动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本次交易完成(“本次交易完成”指股权转让方向本公司转让的青果灵动股权办理完毕工商过户登记手续)前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不规范操作或侵权行为,被相关权利人起诉或追索赔偿的,将由刘睿、廖赤恒、盛君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青果灵动及其控股子公司。基于以上承诺,预计未来上述事项将不会给青果灵动带来额外的成本或负债。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和证监会核准,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案号为﹝2016﹞京0107民初1218号)
2、民事起诉状副本等文件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