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梅花伞 公告编号:2012-007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
年2月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大道54号欣荣工贸大厦七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8,738,54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6.71%。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安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
师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的江西天宝矿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8,738,546股,占参加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份0股,占参加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份0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占参加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林涵律师、刘超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