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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73 深市 创新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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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3-10-28

创新医疗: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创新医疗

                    股票代码:002173

          2023 年 11 月 16 日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答复股东的书面提问;

  六、推举监票、计票人员;

  七、对议案进行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宣读大会决议;

  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依法行使权
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未事先向股东大会召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召集人同意的,任何人不得在股东大会现场进行录音、录像和摄影。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召集人应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六、在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提问的,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宣读完毕之前通过书面方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问题,股东提交的问题应包括股东姓名/名称或代表的股东的姓名/名称以及所持有的股份数,提问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股东提问的答复顺序按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由会议主持人或主持人指定的人员统一解答。答复股东问题的过程中,请勿随意插话、打断、扰乱或妨碍解答秩序。答复股东问题的总体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左右。主持人在宣布进入议案投票表决程序后,答复结束。


    八、现场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各项议案均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项议案逐项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逐项填写,一次投票。如填写错误需更正的,在投入投票箱前,可向计票处工作人员申请更换表决票(原表决票须交回)。投入投票箱后,表决票不得更改。对某项议案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则视为对该项议案的弃权。

    2、监票人在投票结束前 5 分钟、2 分钟分别提示截止时间,当监票人宣布
投票最后期限届满时,投票结束。股东应在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束前将表决票投入到会场前设置的投票箱内。

    3、现场计票、监票程序:本次会议的监票、计票工作,由一名监事、二名股东代表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共同负责,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现场表决票。

    九、表决结果的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表决票统计完毕后,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意见。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陈珞珈独立董事、余景选独立董事任期已满六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黄韬先生、陈文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韬先生、陈文强先生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韬:男,中国国籍,1980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毕业
于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曾任上海
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目前兼任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秘书长以及浙江日发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黄韬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黄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陈文强:男,中国国籍,1989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博士,
毕业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17 年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2年至今任 MPAcc 中心主任。目前兼任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陈文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陈文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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