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创新医疗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医疗”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7,334,46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配套资金,截止2016年1月28日,公司以每股11.78元的价格向特定投资者
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74.14元,扣除部分财务顾问费用7,000,000元以后,
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共计1,492,999,974.14元。2016年1月28日,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6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独立财
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与子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创新医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 0902020119245095490 已注销
创新医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1204085019201507208 已注销
建华医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新容支行 23050162470000000014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下湖支行 19531001040009397 39,163,033.90
创新医疗 未到期保本理财产品(汇利丰 2021 年第 5185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 510,000,000.00
款,2021/6/2—2022/4/6)
小计 549,163,033.9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1204085029201504833 41,562,736.04
康华医院 未到期保本理财产品(2021 年单位结构性存款 211307 产品, 55,000,000.00
2021/9/3---2022/3/2)
小计 96,562,736.04
合计 645,725,769.94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余
额为56,500万元,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余额为
13,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80,725,769.94元(含扣除手续费的
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下湖
支行,账号19531001040009397)收到了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代建华医院归还
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收到了子公司康华医院以自有流动
资金代建华医院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截至2021年10
月25日,公司子公司建华医院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决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暂时中止实施“建华医
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对“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永久性补充公司及子公司建
华医院流动资金;对“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投向新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募 项目情况
投资总额 总额 集资金额
1 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62,600.00 62,600.00 3,820.79 项目暂时中止
项目变更已完成,已将该项
2 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 30,400.00 11,587.34 11,587.34 目剩余募集资金 18,812.66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及子
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
3 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48,000.00 38,703.47 37,795.64 已完成
4 补充流动资金 8,300.00 8,300.00 8,299.00 已完成
5 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 9,296.53 1,326.92 项目建设中
6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812.66 18,812.66 已完成
合计 149,300.00 149,300.00 81,642.35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建华医院的实际经营状况,并结合建华医院所在地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
的客观状况,若继续按原计划推进实施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会进一步加大
建华医院资产折旧计提压力,增加能耗支出、人工成本、场地维护等多方面的费
用支出,给建华医院的日常经营带来更大压力。因此,公司拟终止“建华医院内
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终止后,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拟
使用 3 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其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具体用途,公司将在履行
相关审议程序后合规使用。
三、公司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
(二)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科学合理并高效的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本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四)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创新医疗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