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5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争议仲裁案的
进展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FTZD202019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5.6)争议仲裁案受理通知》((2020)沪贸仲字第21035号),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已受理公司递交的以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岚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赋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被申请人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FTZD202019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5.6)争议仲裁案开庭通知》(2021沪贸仲字第03417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FTZD202019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5.6)争议仲裁案开庭通知》(2021沪贸仲字第03417号),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将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3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述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和裁决,上述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FTZD202019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5.6)争议仲裁案开庭通知》(2021 沪贸仲字第 03417 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