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鉴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近期持续下跌,
公司 2021 年 1 月 11 日股票收盘价(5.22 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2020
年第三季度每股净资产为 5.32 元),且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1 年 1 月 11 日)收盘价跌幅累计已达到 30%。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公司用于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以
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54,856,365 股为基础,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5 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526,31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31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263,157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16%。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股票近期持续下跌,公司 2021 年 1 月 11 日股票收盘价(5.22 元/
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2020 年第三季度每股净资产为 5.32 元),且公司
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1 年 1 月 11 日)收盘价跌
幅累计已达到 3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以下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件。
公司 2021 年 1 月 11 日股票收盘价(5.22 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020 年第三季度每股净资产为 5.32 元),且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
(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1 年 1 月 11 日)收盘价跌幅累计已达到 30%。计算过
程如下: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7.53 元/股,2021 年 1 月 11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5.22 元/股,经计算(7.53-5.22)/7.53=30.68%,公司股票在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1 年 1 月 11 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
到 30.68%。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司总股本 454,856,365 股为基础,在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过 9.5 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526,314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31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263,157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16%。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公司用于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司总股本 454,856,365 股为基础,本次回
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9.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263,157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
若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按照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本次变动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3,621,497 18.38 0 83,621,497 18.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1,234,868 81.62 -5,263,157 365,971,711 80.46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5,263,157 5,263,157 1.16
回购股份
总股本 454,856,365 100 / 454,856,365 100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司总股本 454,856,365 股为基础,本次回
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9.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526,314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 %。
若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按照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本次变动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3,621,497 18.38 0 83,621,497 18.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1,234,868 81.62 -10,526,314 360,708,554 79.30
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0,526,314 10,526,314 2.31
回购股份
总股本 454,856,365 100 / 454,856,365 1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 28.7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20 亿元、流动资产为 11.79 亿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 3.48%、约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 4.13%、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8.48%。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