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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洋健康: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健康      公告编号:2024-40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健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

    一、第九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沈学如先生、李静女士、李科峰先生、朱志皓先生、袁益兵先生、季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国辉先生、陈和平先生、吴晓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国辉先生和陈和平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晓俊先生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如通过交易所无异议审核,将及时考取证书。其中,陈和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学如:男,中国国籍,汉族,生于 1954 年 2 月,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澳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澳洋优居壹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澳洋优居壹佰吉祥家院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澳洋优居壹佰如意家院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澳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家港优居壹佰护理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澳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扬子纺纱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澳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扬子精梳毛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澳洋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澳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家港华盈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澳洋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沈学如先生持有本公司 0.01%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沈学如先生持有澳洋集团有限公司 54.79%的股权,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学如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静:女,中国国籍,汉族,生于 1981 年 12 月,本科学历。现任江苏澳洋
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家港市聚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澳杰威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澳洋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澳洋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澳洋康养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苏澳洋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澳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如意通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太奇通软件有限公司监事

  李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科峰:男,中国国籍,汉族,生于 1975 年 5 月,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
中级经济师、金融理财师(AFP)。现任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如意通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海纳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鑫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澳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鑫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澳洋优居壹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澳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澳洋优居壹佰吉祥家院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澳洋优居壹佰如意家院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市海纳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科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科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志皓:男,中国国籍,汉族,生于 1981 年 1 月,本科学历。江苏澳洋健
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州澳洋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佳隆大药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家港澳洋新科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澳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朱志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志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益兵:男,中国国籍,汉族,生于 1978 年 1 月,本科学历,会计师。现
任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澳洋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澳洋医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澳洋康养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鑫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徐州澳洋华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安徽澳洋大岭峡谷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澳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家港市澳洋顺康医院有限公司监事。

  袁益兵先生持有本公司 0.05%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袁益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季超:男,中国国籍,汉族,生于 1988 年 5 月,本科学历,中级物流师。
现任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江苏澳洋康养产业有限公司董事。

  季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季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国辉:男,中国国籍,汉族,生于 1971 年 8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
于上海交通大学。现任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保税区至信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烁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中拓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家港至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家港中拓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境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家港锦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太仓中拓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兆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润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锦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徐国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国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和平:男,中国国籍,汉族,生于 1964 年 10 月,大专学历,注册会计
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和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和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晓俊:男,中国国籍,汉族,生于 1980 年 11 月,博士学历,毕业于苏州
大学商学院。现任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加速中心投资总监。

  吴晓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晓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