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健康 公告编号:2022-20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92号文核准,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72,9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48元,募集资金总额383,999,492.00元,募集资金净额369,499,49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6月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175号),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83,999,492.00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 14,500,000.00
银行手续费 10,569.73
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252,510,793.11
其中:本年投入项目金额 0.00
上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9,208,347.07
本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0,000,000.00
加:银行利息 1,208,277.80
其中:本年银行利息 105,378.4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18,978,059.8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澳洋健康连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江苏澳洋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医疗”)连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张家港澳洋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医院”)连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张家港澳洋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医院”)连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张家港港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城康复”)连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暨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由于公司变更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因此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澳洋医院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港城康复医院建设项目”和“澳洋健康医疗信息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从原来的存放于张家港港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和江苏澳洋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监管账户统一转移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澳洋医院有限公司新设的监管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澳洋医院连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签订的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澳洋健康及澳洋医疗、澳洋医院、港城康复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及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开设的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销户,销户账号480671815203,销户日期2020年10月14日,上述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
1174.19元已转入公司在该行的其他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账号543073351982,转入金额1174.19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527501040022049 募 集 资 金
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专户 176,728.3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30300188000199759 募 集 资 金
司苏州分行 专户 7,130.1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050020410120100025645 募 集 资 金
司张家港支行 专户 44,110.2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527501040022072 募 集 资 金
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专户 6,414,151.6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543073351982 募 集 资 金
司张家港分行 专户 8,456,677.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250198629200000379 募 集 资 金
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专户 3,879,262.21
合计 18,978,059.89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情况
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附件:《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399.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