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健康 公告编号:2020-30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92 号)核准,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72,900 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 383,999,492.00 元,募集资
金净额 369,499,49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 6 月 1 日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175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予以验证。
根据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澳洋健康”)《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港城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13,953.00 10,853.00
2 澳洋医院三期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17,747.20 14,447.00
3 澳洋医学科研中心建设项目 7,307.48 6,900.00
4 澳洋健康医疗信息化项目 6,730.90 6,200.00
合计 45,738.58 38,400.00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个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额。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超过实际募集资金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资
金,公司可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以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6,942.94 万元向江苏澳洋健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健投”,现已更名为江苏澳洋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澳洋健康医疗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及向全资孙公司张家港澳洋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医院”)与张家港港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城康复”)增资;由澳洋健投向澳洋医院增资 21,347.00 万元,用于“澳洋医院三期综合用房建设项目”及“澳洋医学科研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由澳洋健投向港城康复增资 10,853.00 万元,用于“港城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澳洋健投注册资本由 47,800 万元变更为 50,000 万元,澳洋医院注册资
本由 10,350 万元变更为 15,000 万元,港城康复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变更为 5,000
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人民币 141,639,681.00 元。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经置换 101,245,896.16 元。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
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4)。2018 年 11月 26 日公司将 3,000 万元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发布了《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
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将 4,000 万元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公布
了《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4)。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将 1,000 万元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发布了《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中剩余的 10,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发布了《关于提前归还全部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3)。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澳洋医学科研中心建设项目”,且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合计 6920.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暨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拟注销港城康复和医疗产业平台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在澳洋医院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并将注销前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入新账户,该议案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 48,608,935.43 元。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资金需求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20 万(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
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从事风险投资,并作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国海证券对公司本次以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