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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洋科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5-19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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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0-27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5 月18 日
    2、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
    议于2010 年5 月18 日下午2:00 开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5 月18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5 月17 日下午3:00 至2010 年
    5 月18 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沈学如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9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6,623,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4,46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9%;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62,423 股,占公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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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总股本的0.41%。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条件,经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A 股)的条件。
    赞成:346,378,8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 73,950
    股;弃权:170,550 股。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逐项通过以下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赞成:346,391,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169,250
    股;弃权:62,500 股。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赞成:346,391,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169,250
    股;弃权:62,500 股。
    3、发行数量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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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600 万股(含3,600 万股)。在该上限
    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在本次发行前,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
    股份变动的,发行总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赞成:346,391,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169,250
    股;弃权:62,500 股。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
    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与本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
    赞成:346,391,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169,250
    股;弃权:62,500 股。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
    低于9.31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
    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赞成:346,391,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169,250
    股;弃权:62,500 股。
    6、限售期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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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赞成:346,391,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169,250
    股;弃权:62,500 股。。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赞成:346,426,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4%;反对:169,250
    股;弃权:27,500 股。
    8、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赞成:346,391,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169,250
    股;弃权:62,500 股。。
    9、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26,529 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金额(万元)
    1
    收购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60%的股权 18,000 18,000
    2 人造纤维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29 2,529
    3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000 6,000
    合 计 26,529 26,529
    除收购新澳特纤60%的股权项目外,公司将采用增资的形式向阜宁澳洋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研发中心所需资金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将按上述项目的
    顺序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
    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银行贷款
    或已投入自有资金。如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赞成:346,391,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169,250
    股;弃权:62,500 股。。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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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赞成:346,376,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73,950
    股;弃权:172,800 股。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赞成:346,391,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76,050
    股;弃权:155,700 股。
    四、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赞成:346,376,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73,950
    股;弃权:172,800 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
    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事宜;
    2、批准和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
    切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就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项
    做出修订和调整;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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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
    宜;
    8、如国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
    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赞成:346,376,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73,950
    股;弃权:172,800 股。
    六、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赞成:346,376,5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3%;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