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112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楚江新材”)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
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3 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8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37.6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562.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到位,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83,000.00
减: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1,371.57
减: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151,160.22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项目金额 15,071.66
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8,565.52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10,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7,813.07
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30.23
募集资金余额 9,281.2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6 月 20 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辖属二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3201040011792),金额为 162,268 万元;在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潍坊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2010001421026670),金额为 20,000 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7 月 2 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0957),金额为 15,000.00 万;在华夏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150000000144382),金额为15,000.00 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7 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芜
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清远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清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18819200153975),金额为 15,000.00 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40503466600000108),金额为 33,000.00 万元;在民生银行合肥分行辖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06373),金额为 8,000.00 万元;在建行清远分行辖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高新区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清远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6020900000713),金额为 8,000.00 万元;在广发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03559400777),金额为 14,000.00 万元;在农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683001040023865),金额为 5,000.00 万元。以上账户资金均从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农行出口加工区支行(账号 12633201040011792)进行划拨。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农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账
号 12633201040011792)划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银行帐号 划拨金额
华夏银行芜湖分行 19150000000144382 15,000.00
建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34050167880800000957 15,000.00
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1307018819200153975 15,000.00
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 20000240503466600000108 33,000.00
建行清远科技支行 44050176020900000713 8,000.00
广发银行清远分行 9550880003559400777 14,000.00
农行清远分行 44683001040023865 5,000.00
民生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632106373 8,000.00
合 计 — 113,000.00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年产 30 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变更为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 年 8 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18819200157060),金额为 15,000.00 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0135870766600000015),金额为 33,000.00 万元。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对自身组织架构及业务条线进行重新部署,因此在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高精铜带”)、将“年产 6 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高精铜带”),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仍在原实施地点建设,且募投项目相关的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清远高精铜带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城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潍坊银行营业部
( 账 号 802010001421026670 )、 华 夏 银 行 芜 湖 分 行 ( 账 号
1915000000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