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6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展期至2023年3月5日。存续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3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3年3月5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
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同意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7 日、2018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18 年 9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
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2018 年 9 月 3 日本员
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1,115,800 股。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届
满。
3、2022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6 个月,展期至 2023 年 3 月 5 日。存续期内,
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4、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出售公司股份 14,777,741股,剩余公司股份 6,338,05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47%。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至2023年3月5日止。在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
否卖出股票,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8年9月5日起算,至2022年9月5日届满。
2022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展期至2023年3月5日。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3、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5、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可于每个会计年度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