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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新材: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2

楚江新材: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规模、资金规模、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员工持计划股票规模、资金规模、参与对象
和参与人数等事项进行明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具体如下:

    1、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以及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拟用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
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 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
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2,811,262 股,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约定,因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90 元/股(含)。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为进一步维护公司的价值及股东权
益,公司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 3 个月,延长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止,即
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止。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556,535 股,该回购股份部分用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上述两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9,367,79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4.45%。

股份。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27286”。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规模、资金规模、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 34,384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总份数不超过 343,840,000 份。

    根 据 容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容 诚 验 字
[2022]241Z0001 号验资报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343,560,000.00 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343,560,000.00 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拟认购份额的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9,08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6月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68%。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
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

    1、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实际控制人姜纯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盛代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刚先生;公司董事汤优钢先生;公司财务总监黎明亮先生;公司监事姜鸿文先生;公司原监事曹全中先生参加了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参加对象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实际控制人姜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集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故楚江集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其所持份额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其所持份额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 人、董 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 。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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