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姜纯先生
非独立董事:姜纯先生、盛代华先生、王刚先生、汤优钢先生
独立董事:黄启忠先生、柳瑞清先生、胡刘芬女士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乐大银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乐大银先生、富红兵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姜鸿文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聘任总裁、副总裁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总裁、副总裁,具体如下:
总裁:姜纯先生
副总裁:盛代华先生、王刚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黎明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刚先生联系方式及地址:
电话:0553-5315978
传真:0553-5315978
邮箱:truchum@sina.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88号
王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简 历
姜纯先生: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
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3 年参加工作。2000 年 11 月起享受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安徽省首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安徽省十大杰出贡献企业家,中华慈善奖之全国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安徽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安徽省政协委员,2018 年被中国有色金属铜加工工业协会授予“中国铜板带行业突出贡献人物”称号。近五年曾任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姜纯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为控股股
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盛代华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 年参加工作。曾任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森海高新电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铜板带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盛代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
关系(为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芜湖森海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刚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EMBA,律师。1995 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精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精诚铜业董秘,芜湖双源管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
王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
系(为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芜湖森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汤优钢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7 年参加工作,镇江市人大代表,丹阳市政协委员。2007 年 8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江苏鑫海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
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汤优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4,331,87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启忠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学位。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导,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黄启忠教授是国家航天技术专家组成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发动机材料专家组成员,教育部新型飞行器联合研究中心副主任兼轻质耐高温材料分中心主任;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属学会炭素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炭-石墨材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黄启忠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柳瑞清先生: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曾任
江西理工大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江西省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08-2014)。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柳瑞清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刘芬女士: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
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系主任,硕士生导师,安徽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兼任《中国经济问题》、《外国经济与管理》等多家核心期刊匿名审稿人。2019 年 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胡刘芬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