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9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 年 1 月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3 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通过向 8 家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9,889,036.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28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649.9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633.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7]0046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55 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缪云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月 10 日向 4 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6,405,109.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7,499,997.3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9,814,459.74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7,685,537.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617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下: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35,283.00
减: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1,649.99
募集资金净额 133,633.01
减: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94,933.70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项目金额 48,574.71
减:累计支付股权投资款 10,753.25
其中:本报告期支付股权投资款 10,753.25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15,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7,895.61
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041.35
募集资金余额 7,841.67
2、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74,750.00
减: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1,981.45
募集资金净额 72,768.55
减: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6,202.85
其中:本报告期直接投入项目金额 4,917.63
其中: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285.22
减:累计支付交易现金对价 26,550.00
其中:本报告期支付交易现金对价 26,55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418.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28,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31.04
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31.04
募集资金余额 4,828.7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
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2014610901)金额为 25,150.00 万元;在建设银行芜
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4050167880800000165)金额为 25,310.00 万元;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380987)金额为
25,000.00 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金额为 25,500.00 万元;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海通证券及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68090100100132713)金额为 32,823.00 万元。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2018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 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募投项目“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楚江新材”和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8 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8 号”和“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2018 年3 月 14 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4683001040019152)金额为 8,000.00 万元,在广发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03559400227)金额为
18,000.00 万元。
2018 年 9 月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
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40503410300000155)。
2018 年 11 月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同意,终止了 2017 年 1 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存放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的募集资金余额陆续划入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240503410300000155),并将原募集资金账户作销户处理(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