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3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分别于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兴业信托-楚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楚江新材股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9年6月28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持股情况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2017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28日。
2、截至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信托-楚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购买楚江新
材股票13,568,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成交金额为201,844,589元,成交均价为14.876元/股。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7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4日。
2017年9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34,604,02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69,208,056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为27,136,944股,占总股本的2.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3、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5、 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已于2018年7月24日届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信托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未展期的则自行终止。
2、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信托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该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届时受托资产根据《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