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4-2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 2,124,900 份,行权价格为 5.535 元/份(调整后)。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115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124,900 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5月25 日至2022 年6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6月6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5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5,340,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 5.71 元/股;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2.8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7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71 元/份调整为 5.70 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86 元/股调整为 2.8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7、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70 元/份调整为 5.685 元/份。同时,公司将注销 20 名已离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授的 1,395,000 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个人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1,686,360 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 3,081,36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36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685 元/份调整为 5.535 元/份。同时,公司将注销第一个可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834,479 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2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498,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1,416,600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05,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342,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注销预留授予 1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 595,000 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789,000 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注销 5,133,079 份股票期权。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等待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2年7 月2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左述情况,符合本项行
(3) 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权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满
足本项行权条件。
3、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左述情形,满足本项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行权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