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2-5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9 月 23 日上午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结
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
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至 2022 年 9 月 1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需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公司相关股东提名,并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黄培钊先生(连任)、林维声先生(连任)、冯军强先生(连任)、郑宇先生(连任)、穆光远先生(连任)、孙立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各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9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至 2022 年 9 月 1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需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公司相关股东提名,并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李伟相先生(连任)、徐佳先生、吴悦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各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6年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9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梳理与修订。
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9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拟定为 2022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相关
内容详见 2022 年 9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培钊先生,汉族,1960 年 7 月出生,植物营养学博士,高级农艺师,中
国国籍。1992 年 3 月至 2001 年 8 月,在深圳市芭田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任农艺
师、副厂长、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深圳市
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 年 6 月起兼任和原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先后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深圳市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委员,2004 年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聘请为“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肥
料协会理事会副会长。自 2015 年 6 月起任广东省肥料协会会长。2001 年 7 月至
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黄培钊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林维声先生配偶之兄长,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公司股份 237,927,851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林维声先生,汉族,1969 年 10 月生,1988 年 9 月至 1992 年 7 月,华南农
业大学园艺系本科,中国国籍。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9 月在深圳市农科中心任
农艺师;1997 年 9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深圳市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PMC 经
理、采购部经理;2003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
理、国际贸易部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总监,2015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1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林维声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的妹夫,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公司股份 204,349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冯军强先生,汉族,1962 年 11 月出生,1983 年 7 月毕业于太原工学院无机
化工专业,学士学位。中国国籍。1983 年 7 月至 1995 年 2 月任天脊集团硝酸厂
主任/科长;1995 年 2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天脊集团硝酸厂主任工程师。2002 年
3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天脊集团技术中心开发部主任;2006 年 5 月至 2013 年 4 月
任天脊集团技术中心副主任。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第六、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冯军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宇先生,汉族,中国国籍,1984 年 10 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双学士学
位,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香港浸会大学传播学硕士。持有深交所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深圳市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项目经理;2010 年 2 月至2017 年 12 月,任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第六、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郑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穆光远先生,汉族,1984 年 7 月出生,2009 年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生物技
术(微生物)专业获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8 月中国农业科学园任职助理研究员;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职北京启高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职上海子望贸
易有限公司任职总裁助理;2013 年 7 月至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研发部门平台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穆光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立群先生,1981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职香港大学研究助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
术研究院,现任副研究员,深圳市孔雀人才。研究方向主要为碳中和等领域。主持/参与国家级、广东省、深圳市等科研项目 10 余项。2021 年度获深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孙立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伟相先生,汉族,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商法研
究生。1995 年至 1997 年任哈尔滨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 年至 1999 年任黑
龙江省天赢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 年至 2001 年任黑龙江省九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1 年至 2004 年任黑龙江省白马律师事务所;2004 年至 2012 年任广东广和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 年至 2019 年任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